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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政策解答

发布时间:2025-05-22 17:08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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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第七届新疆质量奖评选表彰介绍

一、第七届新疆质量奖的宗旨是什么

第七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简称:第七届新疆质量奖授予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成效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分支、内设、派出等机构。

二、第七届新疆质量奖有哪些奖项类别,名额有多少?

第七届新疆质量奖设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质量奖名额不超过5个组织,质量奖提名奖名额不超过10个组织。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空缺。

三、第七届新疆质量奖如何确定申报组织分类

参照中国质量奖评价标准执行。参评组织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含非营利组织)、工程建设行业生产经营组织,中小企业,教育机构组织(仅限于小学、初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含技工院校),一线班组(包括各领域QC小组、医院科室和专项医疗团队)。

四、哪些组织可以申报第七届新疆质量奖?

申报第七届新疆质量奖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正常运营5年以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领域的组织正常运营3年以上);

(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违纪和失信记录;

(四)实施质量发展战略,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发展理念,崇尚优秀质量文化,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居全区同行业前列;

(五)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具有推广价值。

除新疆质量奖提名奖获奖组织可以重复申报外,近5年内已经获得新疆质量奖的组织不参加本届评选。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参评。

第二部分 参评第七届新疆质量奖的有关注意事项

五、组织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申报组织应当认真总结其在提升质量、强化创新、品牌培育、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提炼形成特色质量管理模式。

(二)申报组织应当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组织应当予以注明。

六、申报组织可以通过哪些渠道提交申报材料?

一)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申报组织所在地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如何申报第七届新疆质量奖?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组织,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将申报信息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申报表电子版可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scjgj.xinjiang.gov.cn)下载

第三部分 第七届新疆质量奖评选环节介绍

八、第七届新疆质量奖受理阶段有哪些环节?

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对经审核无异议的申报组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自治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审核推荐材料(纸质版)邮寄至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83000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zlfzchu@xjaic.gov.cn,邮件标题为“推荐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审核推荐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自制)、申报材料(申报表、证实性材料)。审核推荐材料接收时间截至6月25日。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对申报组织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申报和审核推荐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形成第七届新疆质量奖受理名单,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符合有关要求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申报组织反馈《新疆质量奖申报受理结果意见反馈表》,并抄送至推荐单位。

九、第七届新疆质量奖评审阶段有哪些环节?

主要包括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审议公示。

材料评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建立材料评审组,组织评审申报材料,形成材料评审意见,确定进入陈述答辩的申报组织名单。

陈述答辩:进入陈述答辩的申报组织需参加陈述答辩环节,由其负责人围绕质量管理情况进行陈述答辩,形成陈述答辩评审意见,确定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名单。

现场评审:进入现场评审的申报组织需参加现场评审环节,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意见,并提出新疆质量奖及质量奖提名奖组织推荐对象。

审议公示:在完成一系列评审环节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新疆质量奖及质量奖提名奖组织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新疆质量奖及质量奖提名奖组织推荐名单,并根据评审情况形成评审报告,报送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投票产生新疆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及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在全区范围内对新疆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及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第七届新疆质量奖审定表彰阶段有哪些环节?

新疆质量奖获奖建议名单及质量奖提名奖获奖建议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批审定。

审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表彰决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批后表彰。

第四部分 评选工作要求

十一、第七届新疆质量奖有哪些工作要求?

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本辖区、本系统质量管理有特色、质量提升有成效的优秀组织参评。坚持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一视同仁,鼓励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秀中小企业参评。

严格审查把关。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审核推荐工作,科学组织、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遴选推荐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的组织参评。

严守工作纪律。本次评选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咨询、培训等相关活动。参与评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坚持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借评选之机牟取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对象收费或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附件1:第七届新疆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组织,中小企业)

附件2:第七届新疆质量奖申报表(教育机构组织)

附件3:第七届新疆质量奖申报表(一线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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