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6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7批次,检出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丰盛市场内126号的伊州区丰盛市场乐鹏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越享果蜜园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哈巴河县郭开矿蔬菜水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通西街439号荣和城五期商住小区3幢1层商业105号的沙依巴克区新通西街悦蔬心果蔬店销售的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巴楚县惠多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张明华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标称和田市奇瓦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宝宝的馕(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泽普县金凤泽普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直销配送营业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泽普县工业园区特色食品加工园的新疆杰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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