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拓宽涉企收费监督渠道,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全链条涉企收费监管机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在全疆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50名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目的
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延伸监管触角,实现对涉企收费行为的全方位、多角度监管,及时发现和反映各类违规收费线索,督促收费主体依法合规收费,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价费环境。
二、招募原则
(一)公开公正原则。招募信息、流程、结果全程公开,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平等参与。
(二)自愿无偿原则。义务监督员岗位为自(志)愿服务性质,不发放薪酬,以荣誉激励为主。
(三)择优聘任原则。结合申请人职业背景、综合素质、监督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聘任人选。
三、 招募对象
在我区工作或生活,年龄在18-65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心我区经济发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督职责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代表;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志愿者)。优先从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媒体记者、专家学者及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群体中聘任。
四、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责任意识突出。具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关心涉企收费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敏锐的观察力,敢于反映问题、提出意见。
(三)专业素养达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涉企收费政策,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和沟通协调能力。其中企业代表需为在疆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盈利能力与纳税情况良好的企业负责人。
(四)履职条件完备。经所在单位同意,自愿承担监督员职责,积极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安排的监督任务,并自觉保守在监督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主要职责
(一)政策宣传。积极宣传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社会各界对规范收费行为的认识。
(二)线索收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密切关注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领域的收费行为,收集、反映各类涉嫌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线索和信息。
(三)调查研究。根据市场监管部门的安排或自发组织,对特定行业、领域的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调研,了解企业负担情况,分析收费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四)参与监督。受邀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座谈研讨等活动,对收费公示、收费标准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建言献策。结合监督实践,对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政策、优化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六)沟通反馈。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与企业、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各方对涉企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聘任与管理
(一)招募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聘任程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填写《自治区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审批表》《履职承诺书》(见附件,可登录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下载),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代表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行业协会代表提供协会证明,专业人士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等),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审核、遴选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自治区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聘书。
(三)聘期。义务监督员聘期一般为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职情况可以续聘。
(四)退出机制。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将予以解聘;义务监督员因个人原因可书面申请提前退出,经批准后解除聘任;聘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箱:jjc@xj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申请+姓名”)。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收件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处) 邮编:830000
联系人:安沙尔
联系电话:0991-2811727、2631782
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到我区涉企收费监督工作中来,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特此公告。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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