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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的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本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请登陆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www.xjzj.gov.cn)。  

本机关还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其他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行政处罚

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开事项的结果查询,可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现有的信息进行提供,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 

(二)工作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91-2810740,传真:0991-2810740。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邮政编码:830004。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专用电子邮箱:xjscjgzwgk@163.com。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 

1.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请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发送至信息公开专用邮箱xjscjgzwgk@163.com。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信函到达本机关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包括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应当详尽、明确。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根据申请内容的属性,及时答复申请人。本机关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处理申请,若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三、监督方式 

如申请人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自治区驻局纪检监察组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991-2817305,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邮政编码:830004),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附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19051009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