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营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防火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16种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防火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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