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推动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准入评审工作统一规范、科学准确,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此期间,请将《意见征集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spzx2019@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机动车检验机构评审工作指南修改意见”字样。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991-3662190。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工作
指南(征求意见稿)
2.意见征集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8月24日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评审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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