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和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5〕27号)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地依据推荐评选条件和程序完成推选工作,现将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反馈的初审建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箱的方式反馈。
联系人:储升刚;0991-2811485
电子邮件:fantao@xjaic.gov.cn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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