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规定,顺应食品生产领域发展,适应基层监管需求,结合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工作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请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积极参与,并于2025年8月6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反馈。
联系人:陈瑜
联系电话:0991-2825858(传真)
邮箱:chenyu@xjaic.gov.cn
附件: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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