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制度先行,提升监管“高度”。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两轻一免”清单适用规则,在市场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实行柔性执法,将包容审慎监管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三张清单”落实落地。
落实包容审慎,把握监管“尺度”。对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三种情况进行量化,划定自由裁量尺度,统一执法标准、细化认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初步实现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上而下全覆盖。
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精度”。建立“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制定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强化信用监管,体现监管“温度”。推行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已完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任务 181 个,抽查任务同比增长390%,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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