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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19 23:43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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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工程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1〕9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

质量品牌建设是新疆制造业创新发展之本,实现经济强区之基。为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部署,我们着眼于“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发展“双循环”的市场优势和资源优势,坚持以扩大内需为基点,对标自治区党委建设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赋能新疆产业转型升级,提出了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思路:主要是通过政府推动、部门协作、产业协同、地方发力,加强产业产品培育,对符合认证标准、技术规范的地方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开展自愿性认证,形成集质量、标准、服务、信誉、效益为一体,市场和社会公认的区域公共品牌,全力推动新疆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的时间,着力构建“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国内先进、质量水平一流,具有自治区特色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实现新疆特色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品质化、销售品牌化。到2025年,逐步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建立完善“新品工程”工作体系;二是制定一批国内一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疆品质”标准;三是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四是形成一批品质优良、美誉度高、竞争力强,能够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的“新疆品质”产品;五是打造一支爱疆建疆、高素质的产业技术人才和品牌建设研究专业人才队伍。到2035年,“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产品质量大幅提升,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区域品牌前列,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公共品牌。

三、《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围绕质量品牌构建三个基础体系、面向市场营造三个行为准则等6项重点任务。

“三个基础体系”即一是健全“新疆品质”标准体系,以区域特色产品和优势产业为重点,研究质量标准,并发布“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产品目录。二是建立“新疆品质”认证体系,组建“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三是建立“新疆品质”市场主体培育体系,梯次选择一批企业为培育对象,逐步实施“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工程。

“三个行为准则”即:一是打造“新疆品质”品牌形象,推动新疆产品和服务高端化、品牌化。二是加强“新疆品质”营销推介,依托线上线下营销方式及各大平台,开拓国内国外市场。三是强化“新疆品质”品牌保护,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抽查、信用监管、建设“新疆品质”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维护品牌形象。

为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考核、建强人才队伍、做好宣传引导等6方面推进“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的保障措施。自治区政府将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政策,做好经费保障,培养相关人才,挖掘成功案例,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有步骤、有计划地推动“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

四、《指导意见》涉及的主要问题解答

1.产品通过“新疆品质”认证对企业的作用有哪些?

“新疆品质”标准是高质量标准,企业在导入的过程中,可以提高企业产品品质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对通过“新疆品质认证的企业“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也会为企业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品牌推广提供技术服务。通过认证的产品推广时能够共享“新疆品质”营销渠道,在销售中还能同步获得“新疆品质”品牌产品的监督保护。同时,依托“新疆品质”品牌宣传提升企业产品信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企业申请“新疆品质”认证要做的准备有哪些?

对于企业来说,要以新疆特色产品为基础,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稳定生产出高品质的产品,达到或超过“新疆品质”标准规范要求。同时,还要主动向“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申请开展“新疆品质”认证。

3.企业申请获得“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企业主要是对照申请条件向“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秘书处提出申请;“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国际认证联盟秘书处对受理企业申请,委托认证联盟成员中的认证机构对企业开展认证活动;对符合认证规范标准要求的企业,提交“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认证联盟审查;审查通过,由认证机构做出认证决定,颁发“新疆品质”认证证书。

4.政府部门在推动“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方面主要的职能作用有哪些?

政府部门主要职责作用有:一是制定区域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以及品牌发展战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发展区域特色产业集群。二是构建“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全产业链的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牵线搭台,帮助引进科研力量,开展技术、产业、市场以及专业咨询服务。三是协调“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发展的内外部关系,建立“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建设模式,塑造品牌形象,统一管理并加以保护。四是构筑品牌营销平台,推动企业从“自产自销”向“新疆品质”组团营销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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