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73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2028年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实施方案》(新发改农价〔2026〕637号)、《新疆棉花和纺织服装产业发展2026年度工作要点》(新棉领发〔2026〕3号)相关要求,为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与质量挂钩(以下简称“质量补贴”)工作,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棉、优棉优补,对符合优质棉标准棉花的实际种植者给予质量补贴,激励优质棉花生产。持续完善质量补贴政策,优化优质棉认定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巩固兵地融合成果。依托政策引导棉花品种选育改良,促进棉花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式与范围
1.实施方式:依托质量追溯和公证检验有效关联种植、采收、收购、加工、承储、检验等各环节数据信息,对符合优质棉标准棉花的实际种植者给予质量补贴。质量追溯以唯一识别码或芯片为载体,由棉花实际种植者自主选择。
2.实施范围:唯一识别码追溯覆盖全疆植棉县(市、区),兵团植棉师市。芯片追溯在博州精河县、塔城地区沙湾市、昌吉州玛纳斯县、巴州尉犁县、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喀什地区伽师县,兵团第五、七、八、十二师试行。芯片追溯试点成熟后,视情逐步扩大实施范围,力争2028年全面实施。
(二)优质棉标准
参与质量补贴政策,进行质量追溯的棉花应在棉花目标价格政策补贴范围内。同时满足“双29B2”级及以上(纤维长度29mm及以上、断裂比强度29cN/tex及以上、马克隆值A级或B2级),且长度整齐度指数82.5%及以上。
(三)参与主体及要求
质量补贴政策参与主体为棉花实际种植者,需符合以下质量追溯基本要求:
1.在“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政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录入基本信息。
2.种植时,同一追溯地块为单一品种。
3.采收时,为成型的机采棉卷。芯片采棉机需通过县级、师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4.加工时,配合棉花加工企业做好现场确认,填写质量追溯加工现场确认表。
5.组合追溯的,在品种相同且“一试五定”质量检验结果基本一致的前提下,现场签订质量追溯组合协议。
6.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需明文约定质量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7.质量补贴籽棉交售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逾期交售的,不予补贴。
棉花实际种植者未按照上述要求交售棉花,导致无法领取质量补贴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棉花加工企业质量追溯要求
1.上一年度诚信经营评价结果为A级或B级,在信息平台进行申报、通过审核。申报、公示与目标价格政策同步完成。
2.收购时,规范打印棉卷质量追溯卡或读取芯片信息,确保各棉卷质量追溯载体完整。载体信息缺失的,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确保追溯。
3.加工时,及时通知棉花实际种植者现场确认。规范读取棉卷信息,棉包质量追溯唯一识别码与条形码同步打印、缝贴。追溯设备故障的,及时排除故障并向县级、师市市场监管部门报备。
4.建立质量追溯台账,保存追溯载体,一户一档,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加工追溯现场需有视频记录,确保追溯过程清晰可查,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5.质量补贴皮棉入库截止时间为次年3月15日。逾期入库的,棉花实际种植者无法享受补贴。
棉花加工企业未按照上述要求收购加工棉花,造成棉花实际种植者损失的,由企业承担相应责任。技改、搬迁企业通过基本技术条件验收且符合追溯要求的,可以进行质量追溯。
(五)补贴兑付
质量补贴资金根据当年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总额的10%左右安排,加强政策衔接,保持兵地一致。对经质量追溯和公证检验,符合优质棉标准棉花的实际种植者给予质量补贴。采用芯片追溯的质量补贴,较唯一识别码高0.03元/公斤。
三、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棉花办:统筹协调兵地棉花质量补贴工作,推动解决质量补贴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动态掌握质量补贴推进情况,督促质量补贴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棉花加工企业进行质量补贴政策宣传,组织优质棉数据核查。配合做好棉花加工企业审核、公示、申诉处理。
(三)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开展棉花加工企业审核、公示、申诉处理,组织优质棉评议。根据当年优质棉情况,提出质量补贴资金拨付建议。
(四)财政部门:负责规范质量补贴资金管理,确保质量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五)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棉花实际种植者进行质量补贴政策宣传,组织芯片采棉机的审核管理。监督指导棉花实际种植者落实好采收期质量管控关键措施。
四、保障措施
各地要充分认识质量补贴政策对新疆棉花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政策实施。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分工,加强质量补贴工作,确保程序规范、追溯准确、发放精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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