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防范化解酒类产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如下酒类产品消费提示:
一、认准经营资质。选购酒类产品,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切勿通过流动摊贩、朋友圈私人代购、无资质微商、来路不明直播间等线上线下渠道购置酒类产品。
二、警惕虚假宣传。包装或宣传中标注“特供”“专供”“内供”“军供”“机关接待”等字样的酒类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产品,请勿轻信购买。酒类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保健及治疗功效,凡宣称“治病”“提高免疫力”“壮阳”等内容的酒类广告或口头推销,均属于虚假宣传。
三、细查产品标签。选购预包装酒类产品,请仔细核对标签信息,确认产品名称、配料表、酒精度、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清晰完整。进口酒类应当具备中文标签与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无中文标签或标签字迹模糊的产品来源无法保障,切勿购买。
四、慎购散装酒水。散装白酒流转性强、溯源难度较大。请通过合法渠道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散装白酒,购买时留意容器上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酒精度、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等信息。对无标识、价格明显偏低、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做到不购买、不饮用。
五、留存消费凭证。购买酒类产品,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消费票据,便于维权溯源。如发现假冒伪劣、标签不合格、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酒类产品消费安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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