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为深入开展全区室内空气甲醛检测治理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甲醛检测治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权益,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取得CMA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伪造检测数据、篡改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以及超出资质许可能力范围出具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检测机构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开展现场采样,采用非标准方法进行甲醛检测,检测流程不规范、结果不真实;
(三)甲醛治理经营单位捆绑消费,强迫消费者选择指定检测机构,设置不合理消费门槛;
(四)具备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同时开展甲醛治理服务,与治理公司形成利益捆绑,违规向消费者推荐、指定治理服务商及除醛产品;
(五)检验检测人员以监制、监销等形式,参与甲醛治理产品销售与经营活动;
(六)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夸大治理效果等不实宣传;未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乱收费、隐形收费,实施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七)网络交易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从事网络虚假营销、测评等活动,违规使用“零甲醛”“永久除醛”“一次除醛终身达标”等绝对化违规宣传误导推广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利用格式合同设置霸王条款,减轻经营者自身责任、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线索征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线索提供者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权益;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情形的,给予奖励。
(二)为使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线索提供者详细说明线索主体名称、地址、违法事实、时间、地点等核心信息,尽可能附上检测报告、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宣传页面、音视频等佐证材料,保证证据材料真实、客观。
(三)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适时公开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线索提供者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线索征集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四、线索受理方式
(一)线上及电话举报: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二)电子邮箱:xjscjdglj_rjc@xjaic.gov.cn
(三)信函邮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管处(收),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邮政编码:830004,来信封面请标注“甲醛检测治理专项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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