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XJTC8,以下简称“新疆节水标委会”),是经原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直属于原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的全区性节水产品标准化技术组织,负责全区节水领域标准制(修)定、技术审查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目前新疆节水标委会第二届五年工作已满,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修订)》的有关规定,开始筹备新疆节水标委会换届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区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三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节水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修订)》的有关要求。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3.熟悉标准化工作,热心标准化事业,遵守新疆节水标委会章程,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5.在我区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由委员候选人如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所在单位负责登记表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须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须一致)。
2.请于2026年8月6日前,将纸质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不贴照片,单面打印不装订,分别加盖公章),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版(word)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第三届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秘书处承担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
联系人:杨陶、李统中
电话:0991-2810215、13139659107
电子邮箱:532762509@qq.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基础发展研究院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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