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国市监质监发〔2025〕74号)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新市监办质监〔2025〕6号)工作要求,现将风险排查情况予以通报。
全区共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635家(以下简称“取证企业”),其中实施告知承诺的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企业253家;实施后置现场审查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98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的生产企业15家;实施“先核后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1家、水泥生产企业77家、化肥生产企业56家、建筑用钢筋生产企业9家、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企业5家、人造板生产企业1家。全区暂无燃气器具、钢丝绳、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等取证产品生产企业。
2025年至今全区共开展取证企业现场检查2354次,检查企业608家,检查覆盖率95.75%(详见附件)。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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