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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

发布时间:2026-04-22 20:04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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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位统筹谋划知识产权工作

二、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

   (一)专利

 (二)商标

 (三)地理标志

  (四)著作权

  (五)植物新品种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持续增强

  (一)司法保护

  (二)行政保护

  (三)协同保护

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速释放

  (一)专利转化运用

  (二)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工作

五、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全面加强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三)代理行业发展

六、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一)队伍建设

  (二)宣传普及


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

保护与发展状况

2025年是“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收官之年,是衔接“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深化推进之年。全区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年度工作任务,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加速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高位统筹谋划知识产权工作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始终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改革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强力落实。2025年,研究部署知识产权保护工作39次,其中党政主要领导作出批示12次。召开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2025年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自治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5年推进计划》,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年度重点任务。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玛纳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修订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印发《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完善《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自治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的政策支撑。推进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在昌吉、巴州、阿克苏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二、知识产权创造质量稳步提升

(一)专利

2025年,全区授权专利15027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072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1531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424件;国际专利申请(PCT申请)65件,同比增长27.45%;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4711件,同比增长18.46%,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71提升至1.80件。截至2025年底,全区有效专利102733件,同比增长7.59%。其中,有效发明专利11966件,同比增长11.86%;有效实用新型专利85227件,同比增长7.85%;有效外观设计专利5540件,同比下降3.84%

2025年,全区授权专利中,非职务(个人)专利授权1057件,职务专利授权13970件。其中,在职务专利授权中,工矿企业11031件,占比78.96%;大专院校1508件,占比10.79%;科研机构519件,机关团体912件。

2025年,乌鲁木齐市专利授权5164件,占全区专利授权总量的34.36%其次为昌吉回族自治州1912件、阿克苏地区1199件、克拉玛依市1020件、伊犁哈萨克自治州984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920件。全区发明专利授权2072件,乌鲁木齐市1003,占比48.41%,其次为克拉玛依市289件、石河子市235件、阿克苏地区104件、昌吉回族自治州103件。

截至2025年底,全区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1966件,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6489件,占比54.23%;石河子市1323件,占比11.06%;克拉玛依市1282件,占比10.71%;昌吉回族自治州619件,占比5.17%;阿克苏地区607件,占比5.07%

(二)商标

2025年,全区商标注册量61173同比增长0.61%累计有效商标量471556同比增长12.75%

6截至2025全区累计有效注册商标分布

三)地理标志

2025年新增58个地理标志产品,截至2025年底,全区共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8,同比增长145%地理标志商标104

(四)著作权

2025年,全区作品著作权登记20058,同比增长54.17%

(五)植物新品种

2025年,全区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农作物品种89件,授权林草植物新品种权12件。截至2025年底,全区累计被授予农作物植物新品种权536件;林草植物新品种权37件。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

截至2025年底,全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40项、自治区级681项、地(州、市)级2911项、县(市、区)级6199项;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132人、自治区级544人、地(州、市)级2771人、县(市、区)级7735人。

、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持续增强

)司法保护

依法履行知识产权审判职能2025年,全区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654件,已结2131件,调撤率达62.17%,审判质效稳步向好。强化侵权惩治,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较去年同比上升75%,判赔金额同比增长2.37倍,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健全诉前引导、诉调对接、繁简分流机制,推广“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前端化解。权利救济保障力度不断加大,灵活运用各类保全措施,为权利主体提供及时、有力的事前、事中救济。构建辖区跨地域协同保护机制,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与克拉玛依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合作协议,强化风险联动防控,合力强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优化管辖布局,新增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管辖法院,创新纠纷解决路径,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建立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法履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职能全区检察机关统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加大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2025年,全区检察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批准逮捕1216人,起诉4387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32件,监督撤案16件;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11件。办理知识产权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民事执行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立案36件。开展地理标志、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老字号”检察保护专项活动,办理案件24件。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工作质效,办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案件29件。加大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力度,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公安机关立案2件,对26名被不起诉人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区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昆仑—2025”“安芯”“打击消费领域假冒伪劣犯罪”等专项工作。2025年,共侦办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案件122起,破案10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4人、捣毁犯罪窝点16处、打掉犯罪团伙2个,涉案金额3209余万元。

)行政保护

专利保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设立自治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审理庭霍尔果斯分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组织开展2期知识产权领域网络交易专项监测,核查线索911条,责令整改352起。对12个地(州、市)的14家商品交易市场进行培育,通过协助市场主体建章立制、培训管理人员、贯彻《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推动提升专业市场相关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管理能力。组织做好2025(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喀什—中亚南亚商品交易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全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平均结案时间达到2.03个月,较法定时限压缩32.3%2025年,全区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案件1454件。

商标保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持续开展“守护品牌”专项行动,参加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全国统一执法行动。2025年,全区查处商标、地理标志侵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59件,案值1121.14万元,罚没款733.92万元。开展3·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56.36吨、货值1051.29万元。在全国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林草局等单位,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共计58.88吨、货值680.49万元。

版权保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筹推进版权全链条保护,各地(州、市)版权管理部门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共查办侵犯著作权案件138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组织实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5”、青少年版权保护季、院线电影版权保护等专项行动,查办“剑网”网络侵权盗版案件4件、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行动案件3件、青少年版权保护季案件19件。制定《2025年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推动各地各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软件正版化工作,会同自治区卫健委联合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推进版权保护示范创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入选2025年全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试点地区。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开展节日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8647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2234家次,检查各类问题44个。加强文艺创作版权保护,推进重点剧目创作,推出新编历史京剧《故土新归》、歌剧《木卡姆恋歌—万桐书》等重点剧目创排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共49项;公布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42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玛纳斯、麦西来甫三个项目保护提升计划。补助7个自治区级“非遗集市”资金280万元,开展非遗进景区工作,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2025年度申报并获批国家非遗保护资金2130万元、自治区非遗保护资金786万元,支持全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新疆非遗馆征集展(藏)品3000余件/套,并于2025914日起对外开放。

地理标志保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抽查14个地(州、市)187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覆盖率达60%。持续开展“守护地理标志促进乡村振兴”行动,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行为。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行动,联合公安、林草等部门赴辽宁、河南、贵州等省开展“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跨区域维权打假行动,查办案件19起,查封扣押涉嫌侵权香梨2.3万余箱,涉案货值92.91万元。巴州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与保定市高碑店市市场监管局签订跨区域地理标志协同保护协议。持续加大库尔勒香梨、精河枸杞、阿克苏苹果三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及阿克苏核桃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力度,开展验收前实地指导工作,“库尔勒香梨”“精河枸杞”两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通过验收。

商业秘密保护。自治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开展“守护公平竞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查办1起当事人违反保密义务披露商业秘密案件,实现了全区查办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新突破。

海关保护。乌鲁木齐海关积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制定知识产权职能监控清单,定期对知识产权案件开展交叉互查,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办理的监督和管理,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数据池,创建“潮玩产品”风险模型,有针对性地进行布控,相继拦截18批涉嫌侵权的潮玩货物,查获侵权商品4.35万件,案值25.09万元。组织开展“龙腾2025”“潮玩产业”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2025年,查获侵权货物169批次,同比增长49.56%,有效打击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

协同保护

加大执法协作保护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落实,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形成保护合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共同推进著作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自治区公安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烟草专卖局、海关缉私局成立专案组联合侦办烟草领域案件。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召开打击涉农领域违法犯罪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文化旅游、消防救援、烟草专卖、农业农村、海关等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20次,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落实。

深化维权援助服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持续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结合区域创新需求,在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园区、自贸试验区、大学等地设立20个维权援助工作站,为企业、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便捷服务。联动各方资源参与维权援助,截至2025年底,参与维权援助服务的高校10个,社会组织7个,合作单位62家,形成“政企校社”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全区从事维权工作人员有405人,志愿者436人,专家560人。2025年,受理维权援助申请并出具1423份咨询意见书,出具侵权判定参考意见书34份。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依托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新设立2个维权援助点,构建更加完善的海外维权网络。组建由35名成员组成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团队,为出海企业进驻中亚市场提供知识产权风险指导、布局建议及本地化维权支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企业扬帆出海”活动,赴伊犁、乌鲁木齐、巴州、喀什、克州等地,通过“专题座谈+实地走访+精准指导”模式,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预警与纠纷应对指导服务。2025年为全区6件涉外案件出具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

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落实。法院、司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联合召开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落实成立3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调解工作。2025年共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委托案件93件,成功调解69件,调解成功率达74%

提升快速协同保护质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着力构建覆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复审和快速维权的全链条协同保护服务体系,推进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强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能力建设。2025年,克拉玛依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开展专利复审无效案件多模式审理,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深入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服务15次。开展批量预审服务5次共51件发明专利,同比增长64.5%,助力重点企业快速获得关键技术授权。

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速释放

(一)专利转化运用

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行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投入1360万元支持42个专利实施项目,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120件,促进800余件专利转让许可。围绕现代装备制造业等4大关键产业领域开展5场专利供需对接活动,促成转让许可签约156项,金额突破1亿元,创历史新高。2025年,全区专利转让许可25001次,同比增长106.76%;发布开放许可声明319件达成51笔,同比分别增长54.85%363.64%。评选出第六届自治区专利奖50项予以表彰,首次评选出2项特等奖和2项外观专利奖,发放奖励资金485万元。以专利引领产业创新创造、高质量发展效果更加显著。

产业培育提速增效。成功培育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4家、自治区级4家,发布软课题及导航研究成果7项,服务产业决策。2家单位入选国家首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名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备案609件专利产品,涉及企业227盘点高校和科研院所5778件专利入库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筛选72具有专利产业化基础的高成长性企业录入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举办创新驱动大会,发布12项区域重点产业合作项目,签订5项产学研合作协议。帮助27家企业完成知识产权贯标

深化质押融资服务。2025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与6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优化调整1000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金,共促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75笔,同比增长57.66%,质押金额20.61亿元,同比增长66.34%

(二)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工作

强化品牌培育提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打造“新疆品质”金字招牌,印发《2025“新疆品质”工作方案》和《“新疆品质”主体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组织对168家企业340项产品进行联合会审,建立分级培育库。全区累计78家企业239个产品通过“新疆品质”认证,认证企业数和产品数较2024年分别增长62.5%49.4%。与陕西、江苏、辽宁、青海、兵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协同合作框架,推动“新疆品质”与“湾区认证”、香港优质“正”印等互认合作,协助获证企业入驻人民网“828企业服务平台”,组织参加“世界认可日”“丝博会”等重大活动,品牌影响力不断拓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地理标志兴农战略,聚焦品味新疆区域公用品牌培育,2025年全年新增品味新疆好产品166个,累计达631个;建立品味新疆好产品防伪标识赋码管理系统,631个好产品全部赋码。3个农业品牌新纳入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18个产品新获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举办2025年百家采购商进新疆对接暨哈密瓜品牌推广活动,现场签订农产品采购意向订单5.9亿元。

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持续落实《推进新疆地理标志工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制定《加强新疆地理标志产业监管工作措施》聚焦产品质量监管、专用标志规范、示范区建设、产业培育、宣传推广关键环节,推进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伽师新梅成功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动和田子玉”“赛里木湖高白鲑顺利通过专家技术审查。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标工作3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转标。2025全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总数达808家,同比增长141%

五、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全面加强

(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以法治形式固化服务制度,强化刚性支撑,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快推进昌吉州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新疆医科大学等2所高校筹建TISC机构建设新备案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新培育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10家。截至2025年底,建成地市级综合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8家、国家级服务网点6家、自治区级服务网点17、获批建设TISC机构3家,商标业务受理窗口16个,专利业务受理窗口1个,地市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7.14%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实现地(州、市)全覆盖。

(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惠企行动,60余家服务机构联动服务企业2900家,解决知识产权难题60件。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7场,服务企业293,帮助42家企业解决专利申请、保护等难题200家企业定制专利数据库,出具37份专利分析报告,精准帮扶企业。昌吉学院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支撑花碧玉夜市构建北庭文旅IP矩阵,带动就业500余人、收入增长27%;助力农业科技攻关,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共服务网点通过校企合作模式,推进辣椒柔性收获技术及装备的成果转化、产品开发与大田示范推广,收割机割台实现减重40%以上,完成采收测试作业3000余亩,降低辣椒种植成本25%30%

升级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智化赋能全链条服务。集成智能化工具专题数据库、海外维权援助等功能模块推出AI新知索”智能检索,建立地州子平台及高端装备制造业4大特色专题库。推广使用中知慧海知识产权大数据系统,支撑地州协同服务。

代理行业发展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印《关于做好专利申请前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推动创新主体建立、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制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十项措施》,构建非正常专利申请信用+惩戒多层次约束机制。跨区域联合打击非正常专利代理行为,赴陕西联合约谈代理机构11家。深化跨省(市)数据共享,向北京、陕西、湖北等地推送代理机构违法违规线索8条,协同处置分支机构异常问题。对32条网络监测中发现的涉嫌违规招揽业务线索进行实地核查清理。召开代理行业专项整治政策宣贯解读暨警示教育会,对6家代理机构进行约谈,有效规范专利代理机构行为。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跨区域帮扶,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全国首个服务业区域帮扶协议,组织10家机构开展活动2次,推动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六、国际合作交流不断深化

深化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深化多边交流协作,举办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中国—中亚科技人文交流活动等国际性活动3场,建立跨境合作机制,签署国际合作备忘录,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借助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中亚地方合作成就展等平台,组织开展自治区地理标志产品展示与政策宣传。塔城、克州组织企业赴境外开展经贸洽谈与产品展示,达成意向合作10余项。伊犁州聚焦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组织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知识产权专项会晤,推动跨境合作从“框架性意向”转向“具体领域对接”。巴州搭建国际交流机制,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国际地理标志大会。阿拉山口对接哈萨克斯坦全国出口商协会代表团开展实地调研,助力中哈跨境贸易高质量发展。

霍尔果斯版权交易中心以全国首创的“三通道登记+双平台交易”模式,成为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的亮点。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合拍网络剧《我在伊犁等你》签约。组团参加第十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第三十一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推动版权交流、促进版权价值运用和转化,参展期间达成中外版权贸易协议(意向)16项。邀请来自欧美亚非等13个国家的14位获得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的作家、出版家、翻译家来自治区开展“世界汉学家看中国·新疆行”文化出版交流活动,讲好新疆故事。

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

(一)队伍建设

持续推进队伍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举办新疆党政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促进保护专题研修班,80名党政领导干部参训。全区各部门持续开展行政管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等业务培训,强化知识产权业务骨干队伍建设。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定期举办全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选派优秀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其他省(区、市)法院学习锻炼。全区检察机关开展岗位练兵、同堂培训、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培训。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办软件正版化工作、版权执法监管、版权运营管理等培训班,培训行政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及业务负责人等900余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4期,培训400余人,指导地、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举办培训班165期,培训6200余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举办新疆非遗保护工作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50名非遗保护工作骨干,对全区刺绣类、土陶类等非遗项目的传承人群开展为期1个月的培训,累计培训传承人50名。自治区林草局举办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林草行政执法等培训,累计超350人参训。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促进服务与保护业务骨干培训和线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4期,520余人参训;举办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提升实务培训班,80余人参训。乌鲁木齐海关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知识产权保护、城市之光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潮玩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等培训,累计培训589人。各部门通过各类涉外知识产权培训、论坛等活动,培育960余名涉外知识产权相关从业人员。开展人才职称评定,2025年评定正高级、高级知识产权师6名。

宣传普及

2025年,全区各级知识产权部门凝聚工作合力,围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构建起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线上与线下协同联动的全方位宣传格局,通过多元形式、多维举措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连续三年作为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分会场,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发布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十大优秀实践案例、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状况和典型案例,举办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和大学生知识产权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先后开展“学法一刻钟”“市监之声·处长答疑”、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线上直播答疑、专利检索大赛、知识产权专题访谈、抖音直播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4·26”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与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人民法院同步发布26起典型案例。全区累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材料13万余份、张贴海报700余份、制作展板160余块、出动宣传车35辆次。通过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专题培训和咨询服务等多元渠道,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各部门将知识产权宣传融入日常执法与各类专项活动。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和田共同举办2025“新疆是个好地方”非遗援疆主题展示活动,“非遗里的中国·新疆和田篇”在央视综合频道黄金档播出。全区同步举办第十二届天山南北贺新春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俗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新疆非遗周活动,在中国非遗馆举办“万方乐奏有于阗”新疆和田非遗展,有效提升非遗保护意识。公安部门在“质量月”活动中出动工作人员1865人次开展咨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安厅、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乌鲁木齐海关通过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以“指尖”传播扩大普法覆盖面。同时,新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打造特色品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拍摄“新疆品质”宣传片与纪录片,推出“石榴小新”IP形象,在全疆15个商业核心区域大屏展播,累计曝光5000万次;联合教育厅举办专利检索大赛,21所高校2785人参与。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宣传活动,举办线上线下宣传活动149场次,覆盖企业1508家,发放宣传资料622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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