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社会公众:
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拓宽监督渠道,构建“源头预防、过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全链条涉企收费监管机制,根据《关于公开招募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的公告》及相关规定,经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综合遴选及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正式聘任刁雪等50名同志为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人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刁雪、马纬琳、马裕姣、王小强、王怀森、王灵、王青奇、王健、王强、方海军、玉素甫·麦图隼、厉光、田文英、朱优清、朱殿章、任希才、伊力夏提·艾则孜、刘海军、刘璐、关德海、江武军、祁军文、孙钰波、杜建中、李保鹏、李嵬、杨立、杨建勋、杨联芳、杨馥瑜、宋雪燕、张有云、张春霞、张冠贤、陈晓娟、陈慧军、卓婉欣、赵倩、赵海涛、胡珊娜、祖力克尔江·阿布都热西提、贺华、袁莉莉、贾文兵、徐建锋、唐琼、唐霞、黄坤、崔鐘元、颜春燕
二、聘任与管理
(一)聘期。本次聘任的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聘期为2年,自2026年5月6日至2028年5月6日止,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履职情况和本人意愿可以续聘。
(二)退出机制。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将予以解聘;义务监督员因个人原因可书面申请提前退出,经批准后解除聘任;聘任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聘任期满后,自动解聘。
三、主要职责
(一)源头预防。参与涉企收费相关政策、规范的宣传和咨询,收集并反映社会各界对涉企收费管理的意见建议,协助从源头减少收费争议。
(二)过程监督。对涉企收费的市场主体(包括涉企单位、中介机构等)收费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及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馈违规收费线索。
(三)沟通反馈。积极向公众解释相关政策,协助调解涉企收费引发的简易纠纷,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四)其他监督。参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项检查、调研座谈、行风评议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公正廉洁履职。义务监督员应依法、公正、客观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以监督员名义谋取私利或从事与监督无关的活动。
(二)按时如实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监督意见或工作报告,发现重大问题应即时报告。
(三)严格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敏感信息。
(四)服务指导培训。主动接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管理和指导,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五、保障与管理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为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引和监督便利。对履职认真、表现突出的监督员,予以通报表扬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予以解聘并视情处理。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不改变原身份、不领取固定报酬,参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安排的相关监督活动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请受聘同志珍惜荣誉、认真履职。欢迎社会各界对涉企收费义务监督员的工作予以支持、配合和监督。
监督电话:0991-2631782、2811727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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