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旅游期间餐饮食品消费的提示

发布时间:2026-04-24 19:17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新疆的旅游旺季即将来临,游客在旅行途中通常会耗费更多的精力和体力,所以更要注意合理膳食和饮食安全

一是外出就餐选餐厅。应注意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切勿随意在无证照、卫生条件差的路边摊点购买食用食物

二是注意避免食物过敏。有食物过敏史的消费者,在选择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阅读包装上的过敏原信息。外出就餐时,要将过敏信息及时告诉餐厅厨师,以免发生食物过敏。

三是严禁盲目尝鲜。切勿随意采摘和食用野生植物的果实,误食后可能会引起中毒等严重后果。同时,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各类野味,以免发生食物毒。

四是如有打包的饭剩菜要冷藏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在外观气味上确定未变质的前提下,充分加热后再食用。

五是适度饮食。不暴饮暴食,大吃大喝,短时间内摄人太多的食物和饮料,极有可能引起胃肠功能失调,导致胃肠道疾病。

六是胃肠不适及时就医。旅途中,如果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与饮食有关的胃肠道症状,要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及时救治。

    七是新疆属于温带大陆性气候,昼夜温差大,极易引发受凉感冒、肠胃紊乱等症状,应根据气温变化及时增减衣物,注意保暖。同时新疆气候干燥,紫外线较强,注意及时补充水分,做好防晒防护,避免过度劳累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