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面向高校毕业生引才招聘活动公告》相关要求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有关规定,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5年秋季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已完成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等环节,现将考核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人员由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具体组织实施,以单位通知为准,统一前往医院进行体检,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相关要求
1.体检当日需空腹,禁止饮水、服药、嚼口香糖。
2.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凡弄虚作假者,一经确认,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
4.体检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费用现金约400元。
5.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于12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有关部门反映。
相关问题咨询请于工作日10:00-13:30、15:30-19:00电话咨询。
监督电话: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991-2817305
咨询电话: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991-2844250
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991-3773508
附件:
附件-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5年秋季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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