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5〕28号)要求,经单位推荐、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月23日至10月27日。
公示期内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的,请以电话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苏鑫 0991—2811256,2817312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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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拟推荐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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