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小贴士:
新疆的企业如何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应该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新疆区域内(不含兵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工作由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一)企业在哪申请?
企业要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可以登陆“新疆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选择自治区级,搜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选择子项目后点击在线办理,通过“CA电子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后即可申请。
企业申请“化肥”“食品相关产品”需选择企业所在地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二)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企业在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2.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3.符合产业政策材料(仅对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
4.承诺书。
(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工业产品按照以下分类方式审批。
序号 |
审批方式 |
审批要求 |
事项名称 |
1 |
告知承诺制 |
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提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
2 |
优化准入服务 |
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审批环节不在开展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 |
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先证后核) |
“先核后证”。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2018版)要求进行办理。企业提交申请单、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产业政策材料(涉及产业政策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入受理的决定,如需补正的需要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鉴定评审机构自收到鉴定评审任务之日起20日内完成评审并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收到鉴定评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后10日内完成审批并发放许可证。 |
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危险化学品、化肥、燃气器具、钢丝绳、人造板、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先核后证) |
(四)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相关生产条件发生变化该如何处理?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通则》第二十九条要求,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发生变化(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新建或重大技术改造)的,企业应当自变化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三十条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或者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自变化事项发生后1个月内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责令限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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