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自治区消保委温馨提示:重阳将至,警惕消费陷阱,安心过节不“闹心”!

发布时间:2025-10-28 16:09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在重阳节来临之际,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帮助老年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念,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消保委”)特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健康理性消费:警惕常见陷阱

1. 防范“免费”套路:拒绝参与来历不明、无资质的“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等活动,不因小礼品泄露个人信息,避免陷入“精准营销”陷阱。

2. 认清保健食品边界:购买时认准“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真伪。牢记“保健食品非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病”,身体不适及时就医。

3. 警惕线上健康骗局:不轻信短视频、社交平台推送的“养生科普”“免费课程”,不点击陌生链接、下载不明APP,防范“私域直播”“社群营销”等新型欺诈,坚决做到不轻信、不转账。

4. 理性选择旅游消费:拒绝“低价游”“免费游”诱惑,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行程、食宿、自费项目等关键内容。旅游购物审慎选择,到正规场所购买贵重特产并索要票据。

二、强化维权意识,留存有效证据

1. 养成索证习惯:消费时务必主动索要并妥善保管发票、合同、订单截图、付款记录等凭证,核对消费项目与金额,作为维权核心依据。

2.保持消费冷静:面对“限时优惠”“亲情推销”等,保持冷静,大额消费主动与子女亲友沟通,避免冲动消费。

3. 熟知维权途径发生消费纠纷或发现侵权行为,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12315小程序、网站提交诉求;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

三、凝聚社会合力,共筑安全环境

1. 强化科普引导:子女及家属主动向老人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消费陷阱,提升辨别能力。

2. 加强日常关怀:增加对老人的陪伴与沟通,关注其消费需求与动态,必要时陪同考察机构、选购商品,及时发现异常消费行为。

3. 协助风险防控:积极帮助老人审核消费合同,协助操作线上支付、APP使用等,提醒保护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信息,不轻易泄露。

自治区消保委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心关爱老年群体,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让广大老年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心舒心的重阳佳节。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