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设置最低消费等违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现公布2025年第二批制止食品浪费典型案例。
1.沙雅县某煎饼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6月30日,沙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煎饼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标志,其经营场所内无服务人员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和取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沙雅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阿克苏市某宴会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6月19日,阿克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宴会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标志,其经营场所内无服务人员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和取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阿克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哈密市伊州区某凉皮店未在醒目处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5年5月15日,哈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伊州区某凉皮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标志,其经营场所内无服务人员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和取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哈密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4.霍尔果斯市某餐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5年4月16日,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标志,其经营场所内无服务人员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和取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裕民县某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2月25日,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饭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内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相关标识标志,其经营场所内无服务人员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和取餐。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裕民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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