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场监督行政许可领域技术专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行业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市场监督行政许可相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督行政许可领域技术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一)检验检测机构
重点方向:司法鉴定、生态环境监测(辐射监测方向)、新材料、轻工产品、新能源汽车、化工产品、电气(含新能源场站、储能电站等涉网试验方向)、机动车检验。
(二)特种设备
重点方向:起重机械、无损检测、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梯、气瓶检验。
(三)重要工业产品
重点方向: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无机产品、氯碱、石油产品、化学试剂、工业气体)、水泥、电线电缆、复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危险化学品罐体)、建筑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塑包、纸包、食品用洗涤剂)。
(四)计量
重点方向:几何量、医学类、交通类、纺织类。
(五)食品生产
重点方向: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食盐、食品添加剂。
二、征集范围
面向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的专业人员。
三、技术专家条件和职责
(一)技术专家条件
应当满足各领域对技术专家的具体要求,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勤勉尽责、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
3.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现场评审、检查等出差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使用相关办公软件;
5.具有良好语言表达和交流能力;
6.专家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相关业务领域细化要求(见附件3)。
(二)技术专家职责
1.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相关技术审核、监督、服务等活动;
2.根据法律规章和技术规范,独立提出建设性意见,反馈技术审核、专业检查、技术服务等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反馈专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并对出具的评审报告及技术结论负责;
3.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规范的编制与应用等工作;
4.参加技术讨论和培训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以满足工作需求;
5.执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工作程序
(一)属于上述领域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
(二)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三)对申请人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等进行综合审查,给予是否入库的反馈;
(四)根据实际情况,符合要求的人员后期将参加审核员相关培训测试;
(五)根据测试成绩和实际工作经验,颁发相关审核员证书,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采取适当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公示期结束后,对审核员进行注册,实行动态管理。
五、其他有关要求
符合技术专家条件的申请人,请填写《自治区市场监督行政许可领域技术专家申请表》(附件1,word文档版本及签字盖章后扫描版本),专业类别按照《各专业领域子项目名录表》(附件2)填写,以上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jspzx2019@163.com。本次公开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
王薇(检验检测机构)0991-3662039
蒋天卓(特种设备)0991-3661906
杨艳霞(重要工业产品、计量)0991-3661928
贾月梅(食品生产)0991-366200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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