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中央驻疆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已于7月18日正式印发实施,根据新修订的评奖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调整申报要求并补充说明如下:
一、调整申报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规定,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公民于2024年12月31日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均可参加第六届自治区专利奖评选,取消“已获中国专利奖不得申报”的限制。
二、延长申报时限
采取网上在线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或申报人登录“自治区专利奖信息管理系统”在线注册,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可在截止日期前补充材料(登录网址为:http://zl.xjkjcgw.com,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
三、有关要求说明
各推荐单位,须在专利奖申报系统线上审核本辖区参评专利的材料,无误后推荐至自治区形式审查。线上审查提交后出具推荐函,推荐函要汇总管辖范围内新申报参评专利和已申报专利并写明推荐理由,加盖公章扫描后于申报截止日前发送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并于7月31日至8月6日在推荐单位官网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截图发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系人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系人:聂强、王丹燕
联系电话:0991-2824776
自治区专利奖信息管理系统技术服务人员:石少岩
联系电话:0991-3193615;0991-3193501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邮 编:830004
邮 箱:961320947@qq.com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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