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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体检、假专家诊疗… 这些保健品陷阱专坑老人,这份消费提示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05-19 12:02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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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求健康生活的当下,保健品成为不少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养生保健的选择。近年来,保健品市场持续升温,但一些不良商家利用老年人健康需求迫切、信息辨别能力有限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情感营销、概念炒作等手段设置消费陷阱,严重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为帮助老年朋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消保委联合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首先要警惕“套路”

套路一:假冒“专家”,欺诈消费。通过“假专家”赢得消费者信赖,由假专家开展“一对一”的“诊疗”服务,故意夸大体检结果的严重性,吓唬诱导消费者以高价购买特供保健食品。     

套路二:“爱心引路”,诱骗老人。针对部分老年人远离子女,生活孤单寂寞的情况,营销人员以“爱心”引路,免费体检,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一步步引导老年人上钩购买高价保健食品。

套路三:现身说法,借“托”营销。安排药托“现身说法”,虚构治病疗效,把保健食品宣传成可以治疗疑难杂症的“神药”,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让消费者产生不买就没有,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从而高价购买该产品。

套路四:直播带货,吹嘘功效。网络主播直播带货时借着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标注“蓝帽子”的名头,在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使用“排毒养颜”“预防斑秃”“调理肠胃”“加快代谢”等表述对产品性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套路五:假借科普,实则推销。一些养生频道以免费的科普授课吸引热爱养生的观众关注,表面上讲授养生知识,宣扬“最高技术成果转化”“最新科学研究表明”“国外权威数据显示”等“伪科普”内容,让观众“入坑”后就开始卖力推销粉丝专享保健食品。

‌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不盲目依赖‌

‌保健食品≠药品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保健食品仅有辅助调节身体机能的作用(如增强免疫力、改善睡眠等),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不要轻信商家“速效”“根治”等夸大的疗效宣传,凡是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为虚假宣传。疾病治疗需遵医嘱,切勿因服用保健食品擅自停药。

‌按需购买,科学食用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仅限符合相应情形的特定人群食用,对适宜人群和食用量有具体的规定。消费者要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按照产品标签、说明书上的规定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如营养素补充剂类的保健食品,要注意不能与同类营养素补充剂同时食用,以免补充过量;同时服用药物的,还要注意与药物的相互作用,防止引发不良反应。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正常的膳食,要坚持正常饮食。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到按需购买,理性消费。

‌认准正规渠道,核实产品资质‌

线下选购保健食品要到证照齐全、合法正规的超市、药店、专卖店等渠道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仔细核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信息。切勿轻信和购买朋友圈、朋友群、小程序、直播间、流动摊贩、上门推销等来源不明的产品。

所有正规保健食品包装上均应有国家批准的“蓝帽子”标志及批准文号(如“国食健注G××××”)。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图片和注册号/备案号,也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http://www.samr.gov.cn)查询产品真伪。

 

留存凭证,依法维权

老年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切勿将身份证件、家庭成员信息、财产状况及健康信息等随意透露给销售人员,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诈骗风险。

‌保留好消费证据,妥善保存购买发票、收据、付款记录及产品包装(含说明书),作为维权依据。若遇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等问题,请立即拨打12315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也可以登录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小程序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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