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大力提振消费,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聚焦消费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以“打假、处劣、治虚、惩偷”为重点,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偷工减料、缺斤短两、非法改装、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霸王条款”和“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违法行为线索。
一、重点违法行为
(一)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
1.儿童玩具质量安全问题;
2.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问题;
3.羽绒服、羊绒衫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
4.制售伪劣燃气具;
5.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二)电商与网络消费领域违法行为
6.电商领域商标侵权串案窝案;
7.“幽灵外卖”整治;
8.电商领域 “霸王条款”;
(三)食品安全与广告规范违法行为
9.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成分;
10.食品违法广告;
(四)检验检测与计量监管违法行为
11.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
12.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
13.加油机计量作弊。
二、线索举报处理及奖励方式
对经核查属实的违法线索,监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将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市监规﹝2024﹞9号)的规定予以奖励。
三、公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线索举报方式
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本次行动中来。若发现上述相关违法线索,拨打 12315 热线、登录全国 12315 平台或前往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五、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一)鼓励实名投诉、举报和内部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依规对线索进行核查处理。
(二)鼓励客观投诉举报。举报人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包括违法当事人基本情况、涉嫌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等内容,以便进行核查处置。
(三)禁止恶意举报。对恶意举报,虚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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