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医保局等部门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依法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线索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2.营利性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强制捆绑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线索
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相关个人和单位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三)涉嫌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1.药品经营企业非法渠道购进医保“回流药”的违法行为。
2.药品经营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规行为。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提供的涉嫌违法行为线索应当包括:举报人基本信息(含联系方式)、被举报人基本信息、被举报人涉嫌违法行为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材料。采用邮寄方式进行举报的,请在信封注明有关资料为举报资料。
(二)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对虚假举报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对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三、线索征集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11月1日。
四、线索受理途径受理电话
受理电话:12315。受理邮箱:jjc@xjaic.gov.cn。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处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处。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我们将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并加以解决或妥善处理,所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我们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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