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燃气软管、烟花爆竹等8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全区流通领域564家销售单位807批次产品,检出59批次不合格产品,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
二、抽检结果分析
瓶装液化石油气。抽查流通领域9家企业销售的9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主要检验项目为密度、游离水、组分、蒸气压、总硫含量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组分。
燃气软管。抽查流通领域136家企业销售的166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内径,壁厚,气密性,耐压性、验证压力试验、弯曲性、抗拉性、耐冲击性、耐安装性、阻燃性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内径、弯曲性。
烟花爆竹。抽查流通领域29家企业销售的91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8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量、燃放性能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部件、燃放性能等。
车用压缩天然气。抽查流通领域21家企业销售的21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3批次。主要检验项目为高位发热量、总硫(以硫计)、二氧化碳、氧气含量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氧气含量、二氧化碳。
家用燃气灶具。抽查流通领域127家企业销售的208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8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气密性、离焰、熄火、回火、燃烧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熄火保护装置、燃气导管尺寸、耐热冲击、耐重力冲击、温升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干烟中一氧化碳浓度。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抽查流通领域63家企业销售的74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1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燃气系统气密性、无风状态火焰稳定性、无风状态烟气中CO含量、熄火保护装置、防干烧安全装置、热水产率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热水产率。
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抽查流通领域95家企业销售的136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5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手轮外径、手轮宽度、软管连接接头外径、过流切断安全装置、调压器气密性、手动关闭机构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关闭压力、最大出口压力上限。
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抽查流通领域84家企业销售的102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0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外省企业。主要检验项目为:外观检查、报警动作值试验、方位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试验、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试验。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外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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