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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6 18:51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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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建设,优化标准结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经过组织复审,决定对DB65/T 1326-2008伊犁马》等129项自治区地方标准(见附件1)进行废止前社会公示。请各相关行业、领域认真研究,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公示截止时间2025426日。

联系人:张涵

联系电话:0991-2818750(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11

附件:附件1:拟废止地方标准目录

      附件2:地方标准废止结论意见反馈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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