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指引》《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的时间自2025年3月10日至3月18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或者发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齐晓军 倪文
联系电话:0991-2810627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67号(邮编:830004)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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