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质量,现将1项拟发布的地方标准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发布地方标准存在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涵 关丽娜
联系电话:0991-2818750 0991-2846761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
附件1:标准目录
附件2:标准文本和解读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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