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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2024年第50号

发布时间:2024-06-14 18:22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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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等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意见》提出的时效性要求,现将阶段性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巴州、喀什地区61销售企业81批次产品,暂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二、抽检结果分析

电动自行车。抽查19销售单位30批次产品,目前检出合格产品28批次(2批次待出检验结果)。主要检验项目为: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淋水涉水性能防火性能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抽查24销售单位30批次产品,目前检出合格产品22批次(8批次待出检验结果)。主要检验项目为: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放电过流保护壳体阻燃性

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抽查18销售单位21批次产品检出合格产品21批次。主要检验项目为: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过载保护布线输入、输出线及插头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即抽、即检、即报告、即处置原则,及时公布后续抽查结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复检及后处理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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