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9类食品66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调味品、方便食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1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和有机物污染。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托里县马玲伊利特色早餐店经营自制的油饼,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3-山墙3号的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新兴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迎春一街4号4-2号的新疆王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树上干杏,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托里县百集祥超市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和县向阳花园小区阿米娜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和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博乐市鑫博老马果蔬批发店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博乐市杨金岭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库尔勒小催永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库车阿买提干鲜果销售店销售的、标称新疆丝域优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托里天山小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鹰嘴豆南瓜粉,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托里天山小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依据提出异议,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库车市牛鲜生自助火锅馆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北路360号幸福花园六期8号楼15号门面的天山区大湾北路辉宁便利商行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盐湖街17号的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盐湖雪盐(未加碘),碘(以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对异议予以认可。
(二)库尔勒鑫旺强蔬菜水果配送中心销售的、标称夏邑县加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有机物污染问题
经营地址为的新市区长春北路熊猫巨星串串火锅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有机物污染和微生物污染问题
布尔津县王婆大虾饭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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