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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等3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告2024年 第12号

发布时间:2024-02-26 17:12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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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烟花爆竹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全疆40生产、流通企业78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均为标称为外省企业生产的不合格产品。

生产领域抽查11家生产单位11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抽查29家销售单位67批次产品,检出2批次不合格产品。

二、抽检结果分析

烟花爆竹流通领域抽查5销售单位40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产品2批次(外省生产)主要检验项目为:销售包装标志、销售包装、外观、引火线、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药量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销售包装标志等。

商品煤生产流通领域抽查26家生产销售单位26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其中生产领域抽查11家生产单位11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流通领域抽查15家销售单位15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灰分(Ad)、全硫(St,d)、发热量(Qgr,d)、煤中磷含量(Pd)、煤中氯含量(Cld等。

冰雪运动产品流通抽查9销售单位12批次产品未检出不合格产品。主要检验项目为结构、佩戴装置、保护范围、头盔质量、球镜顶焦度允差、色极限等。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2024年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外省生产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2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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