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自治区乳酸菌粉产业发展,规范乳酸菌粉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乳酸菌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2月5日前反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马丹阳
联系电话:0991-2825858
邮箱:madanyang@xjaic.gov.cn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乳酸菌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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