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2类食品128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57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其他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和质量指标不达标等。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朱红丽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189号朗悦盛境三期4号楼1层114号商铺的高新区(新市区)河北东路润佳百货商行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托克逊县乐享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天源粮油蔬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经营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七一路宝农农贸市场3-102号的伊州区七一路年年有鱼水产品店销售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经营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和谐社区阿恰勒西路13号202号商铺的新疆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的芹菜,辛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阿拉山口市宏巨生鲜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哈密市丰盛市场张亮亮蔬菜粮油配送中心销售的鸡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经营地址为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丰盛市场内126号的伊州区丰盛市场乐鹏蔬菜配送中心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92号的天山区文艺路齐德梅蔬菜店销售的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污染物污染问题
(一)伊宁县特提木榨油坊生产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凯纳特实业有限公司莎车县彩贝乐超市销售的、标称麦盖提县刀郎之乡油脂厂生产的棉籽油(分装)(其他食用植物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和田市新味茶叶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和田再尔达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茴香饮料,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文化西路77号汇金壹号H区1号楼A座壹层2号的高昌区鼎大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西山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丁香街6-5号的新疆永利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味卡瓦斯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39号时代广场F5-009号商铺的天山区光明路膳良鲜森飨料理快餐店加工出售的金枪鱼,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克州冰泉水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
(一)皮山县酷疆古勒巴格路超市销售的、标称皮山县迪丽苏耶尔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叶西丽贺扎巴卡利(糕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和田市张小二粥饼饭馆加工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沙湾县三道河子镇马悦早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莎车县兴飞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莎车县托木斯塘乡吉格代艾日克村3组的新疆欧凯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喀力特丝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喀什市耀光食品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喀什市一家亲生活用品厂生产的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喀什市一家亲生活用品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于田县阿热勒乡扎帕尔热榨油店生产的葵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墨玉县加汗巴格乡新食粮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阿克苏市美家惠超市销售的、标称昌吉市泰瑞食品厂生产的麦格来月饼 老月饼礼盒(京式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新疆唱歌的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香酥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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