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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多措并举推动民生领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9-10-31 16:16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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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民之策。从今年5月份开始,哈密市巴里坤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安全和药品零售环节等四项重点任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多措并举,全力开展民生领域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优三服务”承诺践诺行动30条措施。

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上不懈怠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巴里坤县及时召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座谈讨论会,进一步强化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积极构筑校园食品安全“防火墙”。

严把学校食堂。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签订责任书21份。按规定要求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餐饮操作环节每一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对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组织考试。对学校食堂全部进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全县42家学校食堂100%完成量化分级,其中18家食堂为优秀。在学校食堂大力推行明厨亮灶工程,截至目前覆盖率已达到95.2%。开展日常稽查活动,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检查学校食堂42家次,完成县域范围内42家学校食堂隐患排查全覆盖。

突出重点整治。严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有害有毒、腐败变质、过期食品;严查“五毛食品”,以及以附赠玩具等方式吸引学生且价格低廉的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要求所有批发“五毛食品”必须有检验报告;对“3·15”晚会曝光的“虾扯蛋”“亲嘴牛筋”“爱情王子”等产品精准排查,尚未发现以上几种食品。截至目前,检查学校周边商店及餐饮服务单位112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家,责令停业整改2家,立案2起,罚没款4000元。

保障学生食品。引导广大中考、高考考生健康饮食,不在无证无照餐饮摊点用餐,不食用生冷食品,不吃不洁净或存放方式不当且存放时间过长的食品。对哈密市三中、巴里坤县一中学校食堂进行蹲点式督查,对中考、高考期间食谱予以备案,做好中高考期间食品的留样。严格落实复查制度,对查处的问题及时进行复查,坚决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加大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牌,利用国旗下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各学校给师生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600余册,安排专业执法人员深入各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累计培训讲座4期,涉及学校厨师、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师生700余人。

在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上不放松

巴里坤县及时召开部门联席座谈会,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巴里坤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坚持“全面覆盖、分类处置、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全面摸清县域内小作坊底数,规范小作坊生产行为,防范质量风险,突出解决当前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经营等问题。做到监督覆盖率100%,凸显特色文化,做好酸奶、奶疙瘩特色食品小作坊整治工作,将原花园乡政府规划为食品小作坊产业园区,鼓励奶疙瘩、哈萨克馕等特色食品进入园区,实施集约化、组织化加工生产。

综合措施并举。对全县范围内食品加工小作坊摸底排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分梯次逐步规范,完成包括酸奶、奶疙瘩、豆腐、面制品等27家小作坊摸底排查,辖区内共有豆制品加工2家,白水羊头、羊肚加工2家,发酵面制品6家,面制品2家,奶疙瘩7家,酸奶加工8家。按照责任网格化、管理痕迹化的要求,对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依法予以关停,共责令整改2家。对已排查的食品小作坊进行分类,对生产加工条件较好,场所固定的进行现场指导,根据现有条件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要求30天内完成整改,办理小作坊登记证。

启动登记工作。组织酸奶、奶疙瘩等食品小作坊业主集中培训,在县政府网上公示《关于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的公告》《巴里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引导群众以合法途径合理解决诉求,2019年9月25日,巴里坤县颁发第一家《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填补巴里坤县“四小”监管空白,目前共颁发5家。

在中药饮片生产质量安全监管上不畏难

为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巴里坤县深入整顿和规范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秩序,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经营使用秩序。

加强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深刻认识当前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制定落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台、网络、微信等媒体,宣传整治工作及进展情况,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种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

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严格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溯源制,落实索证索票索报告管理,重点整治私制滥切、分包装贴签以及染色增重、掺杂掺假、硫磺过度熏蒸、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销、非法分包装、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以及不按规定索取合法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巴里坤县市场监管局共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17家次,立案3起,结案3起,罚没款合计4556.90元。

在药品零售执业药师“挂证”监督上不推诿

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巴里坤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药品零售企业和从业人员,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

明确执法标准。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报自治区药监局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记录,并予以公示。

保证执法成效。在药品零售企业自查基础上,组织对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药品零售企业“挂证”整治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县零售药店11家做到持证上岗,1家更为诊所,1家注销,1家提交歇业申请,共检查药店35 家次,下发责令整改13份,核减经营范围3家,立案 3起,全部结案,收缴罚没款2700元。

形成工作合力。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通报当地医保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联合打击长效机制。

下一步,巴里坤县市场监管局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解决民生领域食品药品监管热点难点问题,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优三服务”承诺践诺行动30条措施,以满意的成绩回馈各族人民的殷切期待,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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