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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5-03-26 11:23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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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食品安全,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随着全球食品贸易持续发展,进出口食品安全已成为我国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全面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筑牢新疆进出口食品安全国门屏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重要要求,保障食品安全这项重大民生问题,意义深远。

一、新时期进出口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

(一)党中央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需要海关更好履行“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遵循“四个最严”根本要求,不断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与责任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客观形势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细要求。

近年来,食品供应链全球化趋势日益显著,新技术、新型贸易方式不断发展,全球食品贸易的流通速度和流通规模激增,传统食品安全与非传统食品安全风险叠加,影响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识别和控制风险因素难度进一步增加,监管环节更加复杂。

(三)外部形势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形成更大考验。

当今世界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受地缘政治、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加剧,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贸易摩擦进入多发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外部形势更加严峻。

二、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应着力把握的原则

面临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海关必须牢记政治机关根本属性,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全方位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坚决筑牢国门进出口食品安全防线。

(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树牢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思维。

始终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食品安全底线思维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对新时期进出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和治理策略的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守住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做到“让党放心”。

(二)要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系统梳理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中外食品安全标准的学习和比对分析研究,建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具包”。强化一线监管问题调研,围绕制度制修订工作研提合理化建议,推动建立完善与实际监管需求相衔接、与有效管控风险相耦合的监管制度体系,提升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滞、瞒、逃、骗、害”等全要素风险的感知、预测和防范能力。

(三)要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紧密结合“国门卫士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针对性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教育培训、执法规范化培训、岗位练兵比武等;围绕“源头管控、口岸监管、后续查核、打击走私”四个海关监管重要环节,培养跨专业监管人才队伍,着力提升进出口食品全链条安全监管整体效能,形成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

三、新疆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近年来,乌鲁木齐海关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根本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安全工作总体部署,突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的工作原则,严防、严管、严控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新疆进出口食品安全,让消费者吃得放心,推动食品贸易更加顺畅。

(一)聚焦高水平安全,履职尽责守护新疆进出口食品安全。

牢牢把握全球化供应链食品安全责任配置主线,有效落实“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突出“全链条出口食品监督管理措施机制”的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监管成效不断彰显。202417月,协助海关总署强化进口食品源头监管,承担哈萨克斯坦等新疆周边719种食品风险评估等准入相关工作,完成3家进口肉类境外生产企业食品检查,推动吉尔吉斯斯坦养殖水产品新获输华准入,签发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哈萨克斯坦等5国输华肉类检疫许可证280份。对哈萨克斯坦、荷兰、白俄罗斯等10个国家(地区)的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52批,主要包括食用植物油、肉类、干果等,共计1364.12吨,涉及贸易值1114.56万元,全部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强化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按计划开展出口食品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主要向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意大利等10个国家(地区)出口食品,贸易值达56.8亿元。近年来,新疆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取得进出口食品安全“零事故”成绩。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

积极出台支持自贸区建设措施,强化境外法规标准研究,搭建涉企技术服务平台,持续优化监管模式,助推进口食品来源多元化,全面提升海关服务外贸水平。压缩进境食品检疫审批办理时限至3个工作日,推广提前申报、预约通关等便利化措施,推动实现进口食品随到即检。因时因势推动进口肉类、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助力阿拉山口、吉木乃口岸分别成为全疆最大进口肉类口岸和进口水产品口岸;2024巴基斯坦输华冰鲜水产品首次自喀什机场口岸入境。101种边民互市进口食品统筹加载布控规则,提高查验质效,确保既能管得“住”又能管得“好”。支持扩大新疆名优特色农食产品出口,推动新疆出口肉类、水产品企业向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共计9个国家(地区)的对外推荐注册工作,实现新疆养殖虹鳟鱼对中国澳门首次出口。持续关注境外技贸措施变化,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出口企业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提升风险应对能力。靠前服务保障第八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主动宣讲参展食品入境监管要求,审核乌兹别克斯坦等12个国家1089项农食展品信息,助力相关产品顺利入境参展。202417月,进、出口食品贸易值同比分别增长4.3%19.5%

(三)聚焦高水平开放,积极营造进出口食品安全国际合作共治格局。

主动发挥新疆独特区位优势与边关外事合作基础,推动将食品安全议题纳入中哈、中吉、中巴等边境海关议题清单。配合海关总署加快新疆周边国家食品准入进程,推动哈萨克斯坦野生水产品、吉尔吉斯斯坦养殖水产品、乌兹别克斯坦禽肉等一批中亚特色食品进口,海关服务外交外贸作用进一步凸显。积极承办中亚国家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培训,加强与中亚国家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海关部门政策交流,持续深化中国-中亚食品安全务实合作。依托上海合作组织科技伙伴计划,申报立项2项自治区国际合作项目,分别与格鲁吉亚国家葡萄酒局、哈萨克斯坦国家标准计量研究院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协同合作研究,助力推动“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大通道建设,中国-中亚国家食品安全国际合作共治氛围亦更加浓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作出系统安排,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也是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新疆地区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下一步,乌鲁木齐海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严格遵循“四个最严”重要要求,着重防风险、保安全,确保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业始终在健康轨道上运行,用实际行动切实履行好“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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