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盯职业化、团伙化黑恶违法犯罪活动态势,健全强化行刑衔接联动机制,从严处置恶意索赔、强迫消费等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将有关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形成有力震慑。现公布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移送孙某等10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6年8月,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在线索排查中发现,孙某等10人团伙针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批量投诉举报,存在重大恶意索赔嫌疑。该局迅速开展线索研判,固定相关证据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孙某团伙系跨区域职业性恶意索赔团伙,投诉举报诉求模板高度统一,团伙作案特征显著。2024年至2026年期间,该团伙通过12315平台累计提交投诉400余件,涉及受害经营主体100余家。该团伙专门针对食品标签等轻微瑕疵,采取一事多诉、批量施压等方式,迫使小微企业私下赔付,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敲诈勒索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孙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人员正在开展相关侦查工作。本案充分运用行刑衔接联动机制,对以标签轻微瑕疵为借口、通过批量施压非法牟利的恶意索赔团伙开展协同打击,有效遏制了假借消费维权实施不法牟利的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案例二: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局移送张某某等4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6年5月,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局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开展线索研判,发现张某某等4人团伙存在重大恶意索赔嫌疑,在固定相关证据后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自2025年起,该团伙伪装成普通消费者,线上筛选作案目标,线下在商超、便利店、药店等经营场所踩点,专门选购包装标识、保质期标注、生产许可等方面存在瑕疵的商品。该团伙假借消费者身份,实施高频投诉举报、反复申请行政复议,以拒不撤回投诉、持续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利用经营者惧怕行政处罚、担心声誉受损的心理,索取明显超出法定赔偿标准的高额费用,累计实施相关行为200余次,涉及投诉举报113件,受害商户71户。经市场监管部门初步核查,非法获利近20万元。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作案手段模板化,还通过开办所谓“学院”收取费用传授牟利手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敲诈勒索罪。
目前,张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本案依托行刑衔接机制,实现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线索互通、协同处置,深挖组织化、套路化恶意索赔行为,厘清正当维权与刑事犯罪边界。既警示市场主体规范商品标签标识管理,补齐经营管理短板,也有力遏制恶意索赔黑灰苗头。
案例三:呼图壁县市场监管局移送李某等3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6年8月,呼图壁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线索排查时发现,李某等3人针对辖区商铺集中提交大量投诉举报,索赔金额明显高于商品价值以及法定赔偿数额。该局经线索研判并固定证据后,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李某等3人为跨区域职业性恶意索赔人员,投诉诉求模板统一,行动轨迹高度重合,团伙作案特征突出。该团伙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累计发起投诉250余起,故意购买过期零食、标签标识不合格文具等商品,以此向经营主体施压,索要高额赔偿,胁迫经营者向其支付钱款、办理退款。经市场监管部门初步核查,涉案金额9万余元,涉嫌敲诈勒索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本案聚焦基层小微商户遭受团伙恶意投诉滋扰的突出问题,依托行刑衔接快速移送线索,严厉打击刻意搜寻商品瑕疵、胁迫经营者高额赔付的不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四:疏附县市场监管局移送李某丁等4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敲诈勒索案
2026年8月,疏附县市场监管局在线索排查中发现李某丁等4人涉嫌恶意索赔,存在敲诈勒索嫌疑。该局立即开展线索研判,固定违法证据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查,2025年5月至2026年7月,李某丁伙同李某保等4人跨区域流窜至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等地,瞄准经营管理存在不足的小微商铺,刻意选购小额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商品,通过全国12315平台对442家商户实施批量投诉。以拒不撤回投诉、持续投诉举报、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借以索取财物,利用经营者惧怕行政处罚、卷入纠纷、店铺声誉受损的心理,胁迫商户支付100元至500元不等款项。经市场监管部门初步核查,违法所得5万余元,作案手法呈现模板化特征,涉嫌敲诈勒索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以李某丁为首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逮捕,其余2名涉案人员已由甘肃省天水市公安机关另案办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本案针对跨区域流窜作案特点,强化行刑衔接线索移送,依法打击流窜侵扰小微经营主体的恶意索赔团伙,有力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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