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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3起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执法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9-30 10:41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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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化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职业化、团伙化黑恶违法犯罪活动态势,不断强化行刑衔接联动机制,从严处置恶意索赔、强迫消费等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将有关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形成有力震慑。现将三起典型案例发布如下:

案例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移送刘某某等5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实施敲诈勒索案

2026年8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线索排查时发现:刘某某等5人存在恶意索赔重大嫌疑,随即组织线索研判、快速固定恶意索赔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调查。

经查,2024至2025年期间,刘某某等5人团伙频繁在乌鲁木齐市购置高档白酒并偷拍偷录商品标识、商家经营信息,以购买的高档白酒系侵权商品为由,通过12315平台投诉、威胁提起民事诉讼、委托律师施压等方式向目标商户索要高额赔偿,迫使商家签署预先设置的和解协议并退货,涉案金额200余万元。该团伙组织紧密,作案模板化、套路化,滥用行政与司法资源,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目前,以刘某某为首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尚未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本案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例二:阿图什市市场监管局移送汪某等23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实施敲诈勒索案

2026年8月,阿图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线索排查时发现:2026年6至8月期间,汪某等23人集中对阿图什市食品生产企业发起大量投诉举报,索赔金额远超商品价值及法定赔偿。该局随即组织线索研判、快速固定恶意索赔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调查。

经查,汪某等23人均为跨区域、职业化高频投诉人员,诉求模板统一,团伙特征明显。该团伙近两年通过12315平台累计投诉36476件,涉及全国受害经营主体达10000余家。该团伙专门抓取食品标签、执行标准等轻微瑕疵,一事多诉、批量施压逼迫小微企业私了赔付,滥用行政与司法资源,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目前,以汪某为首的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尚未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本案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犯罪嫌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向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的违法行为,对恶意索赔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案例三: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移送朱某等7人团伙假借消费维权名义涉嫌实施敲诈勒索案

2026年8月,库尔勒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线索排查时发现:2024年至2026年期间,朱某等7人集中对库尔勒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起大量投诉举报,该局随即组织线索研判、快速固定恶意索赔违法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调查。

经查,朱某等7人均为跨区域、职业化高频投诉人员,诉求模板统一,团伙作案特征明显。该团伙近年通过12315平台累计投诉756件,涉及新疆受害经营主体达440余家。该团伙专门抓取食品标签、执行标准等轻微瑕疵,一企多诉、批量施压逼迫经营主体支付高额赔偿,滥用行政与司法资源,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犯罪。

目前,以朱某为首的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尚未到案,案件正在侦办中。本案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犯罪嫌疑人恶意索赔的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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