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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监管局公布6起涉老消费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8-03 19:18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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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守护老年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筑牢老年消费安全防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现公布一批涉及老年人虚假宣传典型案例,督促各类市场经营者严守法律底线、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一、博州温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温泉县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5年4月24日,温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对温泉县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通过举办“健康讲座”等形式,向老年人推销某品牌珍珠粉保健品。现场宣传称,该保健品有降血糖、降血压等多种疗效,长期服用还能增强免疫力、延年益寿,甚至可以预防癌症。经查,该产品获批保健功能仅为增加骨密度、调节血压,宣传内容远超注册备案范围,属于夸大宣传。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温泉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伊犁州伊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5521伊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伊宁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8位老年人正在一边观看宣传视频一边体验某品牌中频电治疗仪,视频宣传内容宣称高血压、心脏病(植入心脏起搏器患者)和癌症患者(癌症治愈患者)都可以使用中频电治疗仪,并称中频电治疗仪可以治疗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该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中功能、性能介绍均视频宣传内容不相符,该宣传内容与产品说明书禁忌事项相悖,易对患有基础疾病、植入心脏起搏器的老年人造成健康风险。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视频宣传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伊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疆某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5613日,吐鲁番市高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新疆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面向老年人推广的某品牌三七人参胶囊配套宣传资料上使用大量医疗话术夸大产品功效,并按病情轻重划定服用周期,同时大肆宣称产品补血补气第一,是血管清道夫、天然阿司匹林,可活血化痰、抑制血栓、消融血管斑块,能双向调节血糖,糖尿病患者必须长期服用。经查,当事人通过网络查询三七”“人参的中草药功效后,自行编撰宣传文案,刻意夸大产品药用疗效,误导老年消费群体利用老年人普遍存在的心脑血管、血糖类健康需求诱导消费,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规定,高昌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昌吉国家农高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新疆某文旅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3日,昌吉国家农高区市场监管局对新疆某文旅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品牌厨具用品的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组织47名顾客观看其销售的品牌厨具用品紫砂汤锅、陶瓷奶锅、紫砂智能电饭锅、陶瓷炒锅宣传片,宣传片中宣称品牌厨具用品具有降糖、解毒功效且有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解读上述功效。经,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品牌厨具用品具有上述功效,涉案厨具为普通日用厨具,并非药品、保健食品,无任何疾病调理功效。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八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版第二十条规定,昌吉国家农高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巴州和硕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和硕县某经营部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8日,和硕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和硕县某经营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通过免费发放鸡蛋、挂面,组织老年人到店内以举办健康讲座、播放宣传讲座视频等方式,向老年消费者推销某品牌酒,宣传该经营部销售的某品牌酒具有治疗功效等作用,以此吸引老年消费者购买该品牌酒当事人面向老年人消费群体现场讲解宣传该产品具有治疗高血压、膀胱炎、前列腺疾病、中风、瘫痪、补虚、补漏、舒筋活血、强筋壮骨等功效,在现场讲解过程中,还采取现场采访老年人讲述使用后感受的方式,对产品进行虚假评价,营造产品效果显著的假象。经查,该品牌酒为普通食品,非保健食品。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上述宣传内容真实性的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版)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版)第二十五条规定,和硕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局查处百货商行虚假宣传案

2026520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沙依巴克区百货商行开展日常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通过播放宣传讲座视频的方式,老年消费者推销某品蜂胶软胶囊保健食品。当事人在宣传视频中宣称该蜂胶软胶囊可调理三高、糖尿病、中风偏瘫、肿瘤等百余种疾病,能够帮助患者减少服药、摆脱药物依赖、恢复身体健康,肆意夸大产品治疗功效,同时背离产品使用说明劝导消费者超量服用,误导老年消费群体。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第二十五条规定,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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