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紧扣民生诉求,聚焦主责主业,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区局主要领导围绕民生关切扎实开展专题调研,找症结、定措施、明方向,着力破解ODR企业活跃度不强、前端调解效率不高、新型违法手段给执法带来新挑战等难点问题,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进消费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投诉举报办理质效,切实把群众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锚定民生政绩坐标 压实责任筑牢维权防线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锚定投诉办结质效存在的短板,压实各层级监管责任,实现“区-地-县-所”四级联动。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12315效能评估评价规则》,将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ODR和解成功率等核心指标纳入常态化效能考评,推进工单流转、处置、回访全链条提速,并将“诚信经营户”“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等评选与ODR企业的发展质量等方面挂钩。截至目前,全区投诉、举报办结相关指标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同时,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信用分级管理制度,以ODR机制为抓手,督促企业成立独立的消费纠纷处理部门或明确专岗专人,简化内部处理流程,建立“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结果反馈”的闭环制度,鼓励企业建立先行赔付、无理由退货等制度,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坚守实干履职初心 创新监管源头化解矛盾
强化数据分析比对,针对投诉量居高不下的经营主体,综合运用行政约谈、黄牌警告、曝光公示等手段,形成梯度化监管压力。对反复被投诉、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启动立案查处程序。建立健全“月度投诉前十”企业约谈机制,推动企业正视问题根源、转变经营理念,从事后解决到事前预防,主动化解消费纠纷、切实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履行企业的法定责任与社会义务。
在全区推广“投诉找线索-线索查违法-查处维权益”的全链条闭环机制,研究出台可操作强、指导性强的全区统一工作方案,明确投诉调解与立案查处的衔接标准,为基层提供清晰指引,推动转化率、办结率、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同时,针对在基层市场监管所调研发现的教育培训、健身机构、餐饮等行业预付式消费纠纷频发问题,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商务、教育、体育等部门开展预付式消费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
厚植长效治理思维 试点带动构建维权新格局
深入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提质增效工作,自治区消保委选取乌鲁木齐市华凌综合市场开展试点,以“放心消费”为核心目标,创新构建以“开办方、市场监管局、商户、消费者”为核心的“四方联动”责任体系,推动消费纠纷从“末端化解”向“源头减量”转变,全力实现“小事不出市场、矛盾不激化、维权高效率”。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华凌综合市场投诉响应时间从48小时压缩至1小时内,市场内自主和解率提升30%,12315转办投诉量下降30%,“无效投诉”占比下降18%。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优化调整试点工作,并在全疆进行推广,助力自治区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落地见效。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以党建引领深耕民生实事,用实干实效回应群众期盼,严厉打击恶意索赔、滥用投诉举报权利等行为,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法治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为全区市场秩序稳定和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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