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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监管权限下沉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发布时间:2026-03-27 18:31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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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50)及配套文件要求,推动自治区级行政职权调整至地、县行使2026年底,建立行政职权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确保行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为全区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调整内容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397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系统优化,保留事项88项,调整事项312项。调整事项按权力类型: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按下放措施:重心下移309项、委托下放2项、向下赋权1项。

重心下移方式,权力与责任同步属地化

按照职权法定、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实行以县(市、区)为主的行政执法体制,推动自治区大部分行政职权重心下移:一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但没有明确具体由哪一层级行使的,原则上重心下移由县级主管部门承办,上级各部门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做好监督、指导;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特定实施主体的,从其规定。二是对重心下移的行政职权,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自治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地县两级承担,地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并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全域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原则上本级执法职责不再重心下移;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以县市场监管局为主权力主体与责任主体同步转移。

该方式适用于量大面广、属地管理特征明显、基层已具备承接能力的高频事项,典型如下放的企业登记注册、歇业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操作上需同步调整权责清单、编制实施清单、实现一网通办,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责任随权力一并下沉。

委托下放方式,行使权临时转移,法律责任仍归自治市场监管

委托下放是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职权委托给地市场监管部门代为行使。委托行政机关依法承担受托行政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受托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范围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托行政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向其他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转移委托权限,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该方式适用于专业技术性强、需统一执法尺度、暂不宜完全下放的事项。本次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调整2项委托地市场监管局实施,即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氧舱、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安全阀4项)事项的实施应当由委托部门同受托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权限范围、期限及双方权责,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受委托部门“办事务、守边界、听指挥”服从市场监管部门工作部署,委托部门“出名义、担责任、管监督”全程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放权不放责、监管不缺位

(三)向下赋权方式,如消费品召回管理

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消费品召回管理权限,下放给地、县市场监管部门,让基层更快响应、就近处置缺陷消费品召回。承接单位以自己名义行使权力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权力来源是赋权文件本身,而非上级机关的个案委托。

三、实施路径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行政职权调整工作摆在深化改革的关键位置,建立解读先行、培训跟进、全程指导的实施机制,将组织保障贯穿职权下放全过程。

一是顶层设计融合。培训监督机制写入总体实施方案,确保业务培训与职权下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按照《2026年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持续加强干部理论武装和专业能力建设。

二是过程闭环管理。建立培训实操反馈闭环机制,自治市场监管局各业务处室牵头开展常态化、精准化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建立动态反馈渠道,每月18向各地州收集权力下放运行工作动态情况,各业务处室限时解答反馈,确保问题及时响应、有效解决,形成上下联动的良性互动。

三是质量规范统一。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不同类别,分级开展骨干培训和全员普训,统一执法尺度与操作规范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业务督导,通过系统检测、随机抽查、实地核验等方式进行多维评估,形成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推动基层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四、落实举措

一是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明确自治区、地、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职权承接、运行、监管中的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清晰、分级负责的责任链条。自治市场监管局强化统筹指导,地)市场监管局做好衔接过渡,县)市场监管局确保一线落地,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体系。针对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事项,制定全区统一裁量基准及执法工作指引等操作规范,推动自治区、地、县三级制度规范协同统一。

三是夯实基础保障。系统谋划人员、经费、技术等关键资源,向一线倾斜。升级智慧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业务在线协同,完善智慧大脑法规库、案例库,为基层执法提供智能辅助支持。

五、预期成果

一是市场活力有效激发。通过调整行政职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创新创业动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规范、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落到实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抓手,持续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高效、体验更加舒心满意,切实惠及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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