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统一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联合修订并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并配套制定《“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及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定》及清单等规范性文件。
为促进全疆市场监管系统准确理解和正确使用上述裁量基准及相关清单,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统一处罚尺度,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问题,在全国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相关清单专题培训。来自全疆市场监管系统共计13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特邀专业律师团队,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以及《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和现场答疑。培训以“政策解读+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执法人员深入把握裁量基准与清单的具体适用要点,提升执法规范性和实操能力。
培训聚焦统一裁量权适用这一核心目标,重点讲解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则和法定程序,详细阐释了裁量基准的适用范围、阶次划分和量罚规则,明确了“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针对“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等情形的认定标准,结合地方实际细化操作指引,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裁量失衡。此外,通过梳理市场监管重点领域的典型案例,直观展现统一裁量基准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平公正的重要作用,为全区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一致的操作参考。

下一步,全疆市场监管系统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及清单要求,持续强化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案卷评查+典型案例通报+线上答疑辅导”等多种方式,推动裁量基准落地见效,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公平性和公信力,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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