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8月1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医疗广告合规行政指导会。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药监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及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代表,以及46家乌鲁木齐市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医疗领域广告监测和执法情况,相关处室结合各自职责分别就自媒体医疗信息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审查和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等方面对参会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行政建议,乌鲁木齐市3家医疗机构代表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要强化法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发布医疗广告前,必须依法取得卫健部门审查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严格按照审查核准的内容发布,不得擅自篡改、扩大广告内容;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医疗机构作为第一责任人,须建立健全内部广告审查制度,规范“自媒体”科普行为(禁止变相发布广告),行业协会应加强引导规范;要坚持诚信经营,树立良好形象。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赢得患者信赖,杜绝虚假广告,广告宣传应科学严谨、传递正能量;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部门将与卫健、网信等部门强化协作,完善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并欢迎社会监督举报违法线索。
下一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行政指导为契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例,积极营造一个健康、有序、规范的医疗广告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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