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自治区质量和知识产权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第七届新疆质量奖政策宣贯会,传达第七届新疆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安排有关申报推荐评选事宜。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杨亦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重要意义,认识到组织实施好、广泛参与好新疆质量奖,可以引导企业更加重视质量,从而提升全区产业竞争力;可以激励企业学习标杆,寻找差距,实现持续改进。
会议强调,要扎实细致做好质量奖申报推荐评选各项工作,一是时间上要及时。审核推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6月25日,申报组织和审核推荐单位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材料准备、审核和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特别注意申报流程中设置了两级公示,每级公示时间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材料上要充分。按照文件要求,最终申报的审核推荐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包括:推荐函、推荐名单汇总表(自制)、申报材料(申报表、证实性材料);三是流程上要规范。在申报过程中,全流程严格遵循既定工作程序,对于需履行公示、审批的事项,务必做到应示尽示、应审尽审,杜绝流程缺漏;四是审核上要严格。各推荐审核单位要严格对标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审核推荐工作;五是宣传上要广泛。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广泛开展动员工作,多渠道、高频次宣传质量奖政策与申报要求,提升企业参与热情。
会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工作人员详细解读申报推荐评选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渠道、评选程序及时间要求等,还通过线上连线和线下设置咨询台的方式,为各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和企业代表进行政策答疑。
自治区教育厅、工信厅、商务厅等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乌鲁木齐市企业、国有企业、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代表在主会场参会;各地(州、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员在分会场以视频形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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