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区局信息

自治区暨昌吉州“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举行

发布时间:2025-03-17 16:06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自治区暨昌吉州“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在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举行,旨在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行风建设着力打造安全放心、优质满意的消费环境。同时,举行自治区“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和“新疆品质”产品电商直播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朱新出席活动并讲话,昌吉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郑敏致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高建东主持活动。

活动现场发布2024年度消费侵权十大典型案例及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十大典型案例聚焦消费者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重拳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以案释法、以案促治,展现监管部门执法为民的决心,让消费维权更有力度,让市场环境更有温度。

活动中,朱新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市场监管局授旗,现场领导共同触摸启动球,标志着自治区“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和“新疆品质”产品电商直播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随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勇东,教育厅二级巡视员陈念军,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陈岗依次围绕各自分管领域就深入推进“同心护旅”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校外培训乱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工作进行发布

活动还对中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盐业有限公司、新疆苏宁易购商贸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线缆厂、乌鲁木齐市阳光爱家超市有限公司、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红星美凯龙新疆全球家居1号店6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进行授牌。自治区电商协会会长、昌吉市汇嘉时代购物中心总经理分别作诚信合规经营倡议和放心消费承诺。

朱新在讲话中指出,消费维权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涉及千家万户。过去一年,自治区12315平台共接收咨询、投诉、举报52.8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这些数字的背后,是群众对放心消费的期待,更是监管部门维护消费环境的责任。

朱新强调,要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优化维权手段和机制,积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加关注消费痛点堵点守护放心消费,更好打造消费维权“3·15”品牌;要更大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在重点行业领域和经营场所大力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执法协查机制,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守护消费保护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让消费者买的舒心、用的安心、维权省心,共同营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以优异的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

最后,参加活动人员依次前往“新疆品质”区域公共品牌展示区、民生商品真假识别区咨询服务区计量核准你点我检活动区、12315消保委秘书处现场受理投诉举报等展位,详细了解参展各单位、协会的职能责任以及参展企业的主要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等情况,就如何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经营行为、发挥社会共治作用、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

活动现场,各单位、协会和企业纷纷设立宣传台,通过开展咨询服务有奖互动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来往群众讲解常见消费陷阱及防范方法,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全方位展示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际成效提高群众对消费权益保护的认知度,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

下一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为重点,极发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各成员单位,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以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五大行动为牵引,进一步完善质量标准、信用约束、综合治理、消费维权等制度,构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良性循环,全面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活动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消保委昌吉州市场监管局主办,昌吉州消费者协会、昌吉市市场监管局、昌吉市消费者协会协办。自治区及昌吉州相关单位人员、有关企业、有关协会及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活动。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