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用地膜污染防治,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兵团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第一师阿拉尔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等地开展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监管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严格源头管控,杜绝非标地膜流入市场。检查组对农膜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管检查,重点核查农膜生产主体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13735-2017),是否存在生产厚度低于0.01毫米的非标地膜行为,严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筑牢质量防线。
二是加强流通整治,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检查组深入排查农资市场、经营门店,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销售非标地膜,督促市场主体履行环保责任,严禁非标农膜“下田”。
三是强化末端治理,形成使用回收利用闭环。检查组深入田间地头,严查随意弃置、掩埋或露天焚烧等行为。实地查看回收网点残膜回收情况,查阅回收台账。检查回收利用企业台账、加工利用和废旧残膜处置流程,杜绝二次污染。要求回收加工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推动废旧地膜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
下一步,针对南疆其他区域,检查组将持续开展农田地膜专项监管执法行动,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强化突击检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同时,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对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置有关主体开展环保宣教,提升农业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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