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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市场监管局构建“信用+”监管模式助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2-16 10:42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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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博州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信用+”监管模式,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不断规范市场秩序,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全力服务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信用+年报公示”,开展年报“服务年”。牢固树立“公示即监管”的理念,将年报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推进经营主体年报精细化管理,强化经营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宣传引导和服务指导,有效促进经营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责任意识,为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交易安全、提高经营主体活跃度起到积极的作用。全州企业年报率达96.56%。

二是实行“信用+市场准入”,当好市场“守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失信主体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通过严格限制市场准入,在有效降低市场经营风险的同时,提示失信主体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信用+信息公示”,树立失信“警示牌”。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用,并大力推广运用“丝路有信”企业信用码,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严重失信等涉企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丝路有信”企业信用码公示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向社会提示经营主体的失信风险,提升失信主体的市场交易成本,促使失信主体及时办理信用修复,恢复良好信用。累计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1704条、行政处罚信息4393条,全州企业信用码查询5506条次帮助各类经营主体恢复信用16761户次

四是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共筑失信“防护墙”。今年依法依规将328户企业、28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将8817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将4户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办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50件,组织相关部门在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协同监管等方面的沟通协作,在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为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提供支撑,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形成有力震慑,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信用意识。

五是加强“信用+风险分类”,拉好监管“松紧绳”。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确定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信用风险高和较高的企业,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提高抽查比例、检查频次等方式,加大对失信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无事不扰,推动从无差别、粗放式监管向差异化、精准化监管转变,倒逼企业重视自身信用积累。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91批次。全州逐步实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守信者“无事不扰”的监管态势,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

六是推行“信用+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持续深化柔性执法,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更显温度,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全州共办理减免责五项清单案件208件,其中“首违不罚”案件24件,办理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案件12件,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48件,减轻行政处罚案件97件,从轻行政处罚案件27件。适用“免罚清单”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灵活采取说服教育、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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